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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问题说明

   云南大学    2017-03-03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云南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于2017年2月17日公布。云南大学已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了总分排名查询,现就云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研招信息实时跟踪

  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s.ynu.edu.cn,云南大学研招手机网站:http://msite.eol.cn/2214/index.shtml以及云南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ynu_gs,云南大学将第一时间发布我校考研相关信息,方便考生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考试成绩、调剂、复试等信息。

  二、录取相关问题

  按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全国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有专门的招生服务系统和办法,务请考生在相应日期(预计3月中旬,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操作。

  由于教育部国家线及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尚未公布,请需要了解我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各位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政策。待教育部公布2017年国家线及相关录取政策后,我校将按照要求公布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及复试须知等相关文件。

  注:待教育部公布2017年国家线及相关录取政策后,我们将根据考生上线情况按需公布云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相关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就业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国家线出台后,若符合教育部规定(往届少数民族考生要求户口必须在少数民族地区),并达到国家线中“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要求,且打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填写《报考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表》,按照我校届时发布的公告信息相关要求,按时与各报考学院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协议等指定材料。未在规定时间联系申请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

  注:

  1、若提交的协议书中的工作单位不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2、非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一定能进入复试,具体根据考生在报考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以及报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

  4、具体时间要求以我校发布的2017年公告信息为准。

  四、复试相关问题

  (一)复试分数线公布时间及方式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预计将于3月中旬公布。我校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1.5,部分专业复试比例大于1:1.5,届时我校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各专业招生人数可参考《招生简章》,各学院会根据考生上线情况、报到情况对招生计划做出调整。

  (二)复试准备

  1、资格审查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报到时由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按照我校当年发布的复试须知提交指定材料,否则无效。

  2、考核方式

  我校研招网、手机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届时将公布云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各学院(研究院)网站也将陆续公布复试细则(含复试时间和具体安排),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面试以外必须加试(笔试)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备注栏。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入学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考生才具备录取资格,未参加体检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具体的体检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要求以我校公布的2017年复试须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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